近日市民姜先生向黨報熱線和市民12345市民服務熱線反映,10月15日他通過環宇貨運給在日本的女兒寄去一個22公斤重的包裹,里面是價值6000元左右的衣物,并當場付給一名姓羅的接收人770元郵費。一段時間之后,姜先生的女兒卻收到了一個標有“Vapur”字樣折疊水瓶。記者注意到,網上的信息顯示,該水瓶的售價約10元左右。發現包裹被調包后,姜先生的女兒用相機照下了所收物件以及郵件詳情單,隨后把物品退了回去。
仔細對比兩張快遞郵件詳情單后,姜先生表示,兩張詳情單單號是一致的,件數為40,申報價格為80美元。“我女兒收到的詳情單上的印章是‘浙江蕭山’,收寄局為‘火車南站投攬站’,日期是‘2011年10月20日’,費用總計是119元。”姜先生表示,詳情單上自己留下的電話號碼、女兒的姓名和地址、電話號碼都有明顯改動跡象。“我女兒的名字叫姜朝,但是女兒收到的單據卻寫著姜朝偉,那個‘偉’字明顯就不是我寫的。”隨后,姜先生向環宇貨運公司的經辦人羅先生了解情況,起初羅先生承認姜先生的物件被運到了杭州的一個貨運公司,在杭州期間包裹被人調包,但杭州方面的相關責任人現已找不到。
記者輾轉聯系到環宇貨運的羅先生。羅先生解釋說,他從網上聯系的杭州一個貨運經辦人沈華杰,把姜先生的物件發給對方的,對方又通過杭州郵政速遞物流公司向日本投遞的。姜先生的包裹確實是在杭州期間被調包的,現沈華杰已聯系不上。對于姜先生的賠償,羅先生表示承諾退還姜先生770元運費和1000元貨款,這1000元貨款是按照快遞詳情單標注的物品重量計算出來的,共計20公斤,每公斤50元,總計1000元。至于姜先生所說的價值6000多元的衣物,羅先生表示,賠償以快遞詳情單為準。至于具體賠償時間,羅先生解釋,他們也是受騙的,正在通過警方追回物品。對羅先生的說法,姜先生說:“他都承諾半個多月了,至今也沒有收到任何退款。”
山東睿揚律師事務所律師王振武表示,根據姜先生手里的證據,杭州郵政速遞物流公司與姜先生建立了委托運輸關系,現所承運的物件丟失、沒有到達目的地,作為貨運業務的承運方杭州郵政速遞物流公司負違約責任。